衡水市精细化管控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11月5日,从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10月31日,衡水市综合指数为4.153,同比下降3.3%,全省排名第4。
今年以来,衡水市生态环境系统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综合施治、精准施策,强力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衡水市研究制定《衡水市2024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谋划制定了7个方面29项具体措施,有序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谋划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项目289个,累计完成284个;建立健全14类扬尘源责任清单台账,明确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监管职责,常态化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发现问题实行“双交办”,限期整改到位,累计检查点位1480余个,督促整改问题1400余个;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监管重点,持续完善销售、使用、检验、维修等全流程管控,多措并举促进移动源污染减排;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入户抽查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监管工作,累计检查柴油车7769辆次、非道路移动机械3387台次、加油站318家次。
据了解,衡水市目前共有202家高绩效水平企业,406家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工业源豁免保障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这些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允许保障生产经营范围内的正常生产。同时,深化非现场监管执法,通过线上监控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精准开展执法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打扰,充分运用智慧环保、远程执法“两个平台”,分表计电、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多种执法监管手段,筛查、研判异常数据,及时发送预警信息,执法人员利用平台推送的问题线索,直插问题点位开展现场检查,缩短执法检查时间,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时效性,着力构建“无事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监管执法新模式。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之敬表示,下一步,该局以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为刚性要求,全力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更好的空气质量,更多的蓝天白云,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刘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