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11月5日,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晓慈就相关工作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衡水11个基层法院共设有35个人民法庭,74个法官工作站,4个巡回审判点,实现对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审判服务的全覆盖。近年来,衡水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治理模式,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和基层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化解矛盾方式从“治已病”到“治未病”的转变。
坚持党建引领,实现党支部建在庭上
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自觉把学习成果融入人民法庭工作实践,按照“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的标准设立党的组织,开展特色党支部活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2024年以来,辖区35个人民法庭全部实现“支部建在庭上”,各人民法庭共开展各项党组织学习和活动647次。
凝聚多元力量,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衡水法院积极建设市县乡“三级调解体系”,其中在乡镇一级主要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为主,在地方党委领导下,人民法庭强化与乡、镇、街道办职能部门、基层群众组织、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单位的协调配合,织细织密司法服务网络,多元解决矛盾纠纷。形成基层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防线前置、资源前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2024年,全市共打造“和为贵”特色调解室125个,对接120个调解组织,建设特邀调解员队伍431名,组织辖区调解员培训245次,化解矛盾纠纷15000余起。
聚焦主责主业,实现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人民法庭主要受理辖区的民事纠纷案件,为了能够高效、便捷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衡水法院通过建立“繁简分流、速裁快审”工作机制,让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性不强的案件进入速裁流程,实现案件的快审、快判、快结,提高审判效率。对有典型教育意义或涉众型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通过公开宣判、巡回审判等方式进行审理,让鲜活的案例释法说理,凝聚社会共识,达到审理一案,引领一片的作用。做实做细判后答疑,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把释法明理这个软要求变成促进当事人事心双解的硬措施,切实减少衍生案件产生。2024年以来,各法庭共组织开展巡回审判145次,开展判后答疑3000余次,减少上诉案件537件。
践行司法为民,实现诉讼服务水平提升
在人民法庭工作中,衡水法院不断完善诉讼服务机制,努力将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需求送到身边,打通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一是主动延伸法庭司法服务内容,在法庭开通网上立案、跨越立案等工作窗口,在法庭能够实现立案功能,减少群众往返法院的路程时间;二是根据工作特点,设立专业化法庭,例如围绕衡水湖湿地保护,设立了衡水湖湿地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在部分县的工业园区设立法庭或法官工作站;三是丰富司法为民举措,在乡镇大集设立法律咨询点,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基层法庭法官划分“责任田”包联进村,同时入驻村微信群,担任诉讼联络员,随时解答群众问题、送法到百姓身边。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面对国家社会治理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更多期盼,衡水法院将继续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平安建设桥头堡、基层治理排头兵、群众工作的先锋队,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衡水贡献司法力量。(刘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