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法院:司法鉴定新模式 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3月25日,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司法鉴定新模式”工作新闻发布会,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晓慈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衡水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治理模式,充分发挥司法技术优势调解,促使更多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在委托鉴定之外,切实降低当事人鉴定成本、减轻诉累,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擦亮支部品牌底色
衡水中院司法技术辅助室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重点打造了“司法鉴公正,为民见真情”党建品牌,做实党建与司法技术工作深度融合,实现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并围绕“共建互促、共同学习、互相监督、共谋创新”与行业内外支部开展联学共建,支部多次被表彰为“五好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并被市直机关工委选树为第一批优秀党建品牌。
创新工作机制,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衡水中院司法技术工作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推进工作理念、制度机制、方式方法创新,主动对接当事人鉴定需求,及时了解矛盾纠纷详情,找准矛盾症结,归纳技术性争议焦点,分析鉴定目的,研判鉴定启动的必要性,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争取将矛盾化解在鉴定之外,避免了“机械委托”“一鉴了之”,根据工作实践总结提炼出了“三步四法”工作新模式,即鉴定申请前、鉴定程序启动时、鉴定意见作出后的辅助调解“三步走”,穿插运用“归纳争议焦点、典型案例引导、释明风险成本、科学评估结论”四项工作法,丰富和完善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现途径。
突出实践特色,努力提升“定分止争”效果
衡水中院持续推动司法鉴定与实质解纷深度融合,细化工作措施,提升“定分止争”成效。做实委托鉴定全流程调解。建立委托鉴定沟通联络机制,在“鉴定申请前、鉴定程序启动时、鉴定意见作出后”三个重要时间节点,主办法官与司法技术人员相互配合、协作,精准梳理归纳争议焦点,发挥司法技术权威服务优势,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强化涉委托调解案件技术指导。根据业务部门申请,司法技术部门为主办法官、当事人出具书面调解建议函,从鉴定目的、类别、成本、周期、结果等方面进行科学研判,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鉴定风险,作出合理预期,更好开展纠纷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规范司法技术调解案例格式要素,收集整理典型案例107个,便利主办法官和司法技术人员参照使用,进一步强化司法技术“以鉴促调”案件规范化办理,同时以案说法、分析利害,促进案件实质解纷;建立司法鉴定辅助技术专家库。包括法医临床类、资产评估类、会计审计类、工程类等18个门类共99名专家首批入库,辅助法官对涉司法鉴定的疑难、复杂、专门性问题进行实质性审查,形成法院司法技术队伍与司法鉴定辅助技术专家相结合的“1+N”专门性问题智力支持体系。
践行司法为民,彰显司法技术使命担当
衡水中院司法技术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司法技术各项工作中切实践行“如我在诉”、双赢共赢多赢理念,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要。自2023年以来,衡水两级法院运用“三步四法”牵头或者辅助调解成功的委托鉴定案件2025件,其中1000余件未进入鉴定程序,共计约为当事人节省鉴定费用500余万元,得到了法官和当事人的高度认可。以鉴促调为民服务的多篇案例先后被《法治日报》、《中国审判》、《民主与法制时报》等媒体报道,并先后在最高院和省高院司法技术培训班上做经验介绍。
“急民所急,解民所忧,为民所需”,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更多期盼,衡水法院司法技术工作者继续发挥“既熟悉法律知识,又了解鉴定规律,比法官更懂技术,比法院外专家更懂审判”的独特优势,紧紧跟上理念、服务、创新和行动的步伐,不断提升司法技术工作的水平和质量,让当事人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法院彰显的法治力量和传递的司法温度,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衡水贡献司法力量。(刘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