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规范社会单位安全文化建设与评价
规范社会单位安全文化建设与评价
我省发布的全国首个《社会单位安全文化建设与评价》地方标准7月1日起实施
本报讯(记者张胜国)日前获悉,省应急管理厅借鉴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实践经验,编制了《社会单位安全文化建设与评价》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经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定后正式发布,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长期的实践表明,在社区、学校、医院、旅游景点等社会单位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日益成为推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安全示范城市建设推进,预防各类事故、防范自然灾害、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各层面均对社会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均提出了明确诉求,但长期以来,国内尚无明确标准规范可依据。
该《标准》的出台,填补了国内社会单位安全文化建设与评价领域空白,对促进我国开展该领域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标准》明确了社会单位安全文化建设与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推进要素、建设内容、等级评价等内容。
据了解,我省自2013年启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以来,全省共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国家级26个、省级220个、市级419个、县级610个,形成了一批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对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标准》为社会单位安全文化建设提供了清晰的路径,明确的内容、程序和模式。对照《标准》梳理生产、经(运)营、维保、应急等各个环节,补齐缺项,增强弱项,突出强项,创新特色项,可促使社会单位安全管理逐步实现体系化、网格化、清单化。在各行业领域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将带动全社会形成更好的安全环境、更自觉的安全行为,进一步提升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关注安全、珍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平安河北建设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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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飞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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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