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交警公布3起交通违法案例
原标题:小本开大车、改车牌号、盲驾……河北高速交警公布3起交通违法案例
近日,河北高速交警公布3起交通违法典型案例,提醒驾驶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守法守规行驶,切莫心存侥幸。
案例一 小本开大车 罚1500元记12分
8月4日夜间,高速交警丰南西警务站民警盯住线索不放,认真核查比对,查获一辆驾驶人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旅游大客车,及时剔除了一起交通安全隐患。
8月6日晚22时,高速丰南大队执勤民警邵立超发现一辆车号为鲁B牌号的大型客车进入警务站广场时突然停车。民警上前查看过程中,隐约发现该车驾驶座位旁有人影转换,民警怀疑该车存在临检前更换驾驶人的嫌疑,遂将该车拦停。
民警经核查,该车隶属于山东省青岛市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使用性质为旅游客运,核载55人,实载42人,不存在超员行为。民警对驾驶人冯某询问刚才停车原因,冯某辩称有乘客要下车方便。民警迅速调取广场前端抓拍系统,图像清晰显示该车行车途中驾驶员并非冯某。经对途中驾驶员体貌特征比对,民警在该车最后一排座位发现了被更换的驾驶人刘某。经查实,驾驶人刘某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2,与该大型客车准驾型A1不符。在证据面前,驾驶人刘某不得不承认驾驶营运客车的事实,民警依法对刘某处以1500元罚款并记12分的重罚。
案例二 变造机动车号牌罚2000元拘留15日
8月9日晚,河北高速交警在对一辆系统违法报警货车处罚过程中,车辆的号牌让警察误认为处罚错误,经认真核对,原来是一幅“整容”后的车牌,耍小聪明的司机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当晚6点左右,河北高速交警丰南大队执勤民警接到系统报警:一辆“辽P0”牌号的棕色重型半挂车存在违法占道的行为,目前车已驶入丰南西。执勤民警立即在丰南西进省广场发现并拦截了该车,为避免影响道路通行,民警要求司机将车停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再进行处理。 随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民警在检查驾驶员提供的证件后发现该车登记的车牌为“辽PC”,而系统报警车辆为“辽P0”,民警怀疑拦错了车,于是来到车前进行查看,车牌号竟然也是“辽PC”,民警有些不解再次查看了系统报警的监控录像,确定为“辽P0”,民警开始怀疑司机可能对车牌做了手脚。 民警反复询问司机和乘车人,起初驾驶人武某百般狡辩拒不承认变造号牌的行为,在民警出示了抓拍证据后终于说出了事实。原来司机为了在高速上超速驾驶,躲避违法抓拍,用黑色胶带把车牌中字母“C”改为“0”,被民警拦截后担心被发现变造号牌的违法行为,趁靠边停车的机会将胶带撕下扔掉,不想还是被民警识破。最终司机武某因变造机动车号牌被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15日以下拘留处罚。
案例三 货车高速上“盲驾” 民警紧急喊停
8月6日夜间,河北高速交警唐山大队民警薛宝强在京哈高速迁安段巡逻时,发现一辆大货车前后均无灯光照明,摸黑驾驶。民警紧急喊停该车,经过一番了解和教育处罚后,民警将其引导到收费站外,用随身携带的手电筒帮助司机照亮,监督其维修好车灯线路。
河北高速交警提示:车灯关系到行车安全,夜间行车视野较差,看见与被看见才安全。正确使用灯光,不仅可以让驾驶人自己看清路况,也可以提高车辆的辨识度,让周围的车辆看清自己。没有灯光或乱用灯光,则会增加意外发生的几率。车辆上路前,尤其是长途行驶务必做好车况检查,切不可带病上路,任何一个小故障都有可能成为大隐患。(通讯员孙长林、陈琳琳 记者崔丛丛)
近日,河北高速交警公布3起交通违法典型案例,提醒驾驶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守法守规行驶,切莫心存侥幸。
案例一 小本开大车 罚1500元记12分
8月4日夜间,高速交警丰南西警务站民警盯住线索不放,认真核查比对,查获一辆驾驶人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旅游大客车,及时剔除了一起交通安全隐患。
8月6日晚22时,高速丰南大队执勤民警邵立超发现一辆车号为鲁B牌号的大型客车进入警务站广场时突然停车。民警上前查看过程中,隐约发现该车驾驶座位旁有人影转换,民警怀疑该车存在临检前更换驾驶人的嫌疑,遂将该车拦停。
民警经核查,该车隶属于山东省青岛市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使用性质为旅游客运,核载55人,实载42人,不存在超员行为。民警对驾驶人冯某询问刚才停车原因,冯某辩称有乘客要下车方便。民警迅速调取广场前端抓拍系统,图像清晰显示该车行车途中驾驶员并非冯某。经对途中驾驶员体貌特征比对,民警在该车最后一排座位发现了被更换的驾驶人刘某。经查实,驾驶人刘某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2,与该大型客车准驾型A1不符。在证据面前,驾驶人刘某不得不承认驾驶营运客车的事实,民警依法对刘某处以1500元罚款并记12分的重罚。
案例二 变造机动车号牌罚2000元拘留15日
8月9日晚,河北高速交警在对一辆系统违法报警货车处罚过程中,车辆的号牌让警察误认为处罚错误,经认真核对,原来是一幅“整容”后的车牌,耍小聪明的司机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当晚6点左右,河北高速交警丰南大队执勤民警接到系统报警:一辆“辽P0”牌号的棕色重型半挂车存在违法占道的行为,目前车已驶入丰南西。执勤民警立即在丰南西进省广场发现并拦截了该车,为避免影响道路通行,民警要求司机将车停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再进行处理。 随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民警在检查驾驶员提供的证件后发现该车登记的车牌为“辽PC”,而系统报警车辆为“辽P0”,民警怀疑拦错了车,于是来到车前进行查看,车牌号竟然也是“辽PC”,民警有些不解再次查看了系统报警的监控录像,确定为“辽P0”,民警开始怀疑司机可能对车牌做了手脚。 民警反复询问司机和乘车人,起初驾驶人武某百般狡辩拒不承认变造号牌的行为,在民警出示了抓拍证据后终于说出了事实。原来司机为了在高速上超速驾驶,躲避违法抓拍,用黑色胶带把车牌中字母“C”改为“0”,被民警拦截后担心被发现变造号牌的违法行为,趁靠边停车的机会将胶带撕下扔掉,不想还是被民警识破。最终司机武某因变造机动车号牌被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15日以下拘留处罚。
案例三 货车高速上“盲驾” 民警紧急喊停
8月6日夜间,河北高速交警唐山大队民警薛宝强在京哈高速迁安段巡逻时,发现一辆大货车前后均无灯光照明,摸黑驾驶。民警紧急喊停该车,经过一番了解和教育处罚后,民警将其引导到收费站外,用随身携带的手电筒帮助司机照亮,监督其维修好车灯线路。
河北高速交警提示:车灯关系到行车安全,夜间行车视野较差,看见与被看见才安全。正确使用灯光,不仅可以让驾驶人自己看清路况,也可以提高车辆的辨识度,让周围的车辆看清自己。没有灯光或乱用灯光,则会增加意外发生的几率。车辆上路前,尤其是长途行驶务必做好车况检查,切不可带病上路,任何一个小故障都有可能成为大隐患。(通讯员孙长林、陈琳琳 记者崔丛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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