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4日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叶冬松同志代表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全会高度评价过去五年工作,工作体会对政协工作具有指导作用,提出的建议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认为,十二届省政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更好凝聚共识,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取得丰硕履职成果,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李飞
责任编辑:王红润
审核:王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