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省级试点工作完成
河工新闻网讯(记者刘艳惠)记者从河北省文物局获悉,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四普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张家口市蔚县、衡水市景县、邯郸市武安市3个县(市)为省级普查试点,并全面部署试点各项工作。截至4月底,我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省级试点工作已顺利完成。
据了解,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十四五”期间最大规模的文物保护行动。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将持续至2026年6月。
此次普查总体目标是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建立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规范认定标准和登记公布程序,健全名录公布体系。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培养锻炼专业人员,建强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普查范围是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为做好文物普查工作,各试点县(市)前期积极筹备谋划,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蔚县召开了乡镇宣传委员培训会并深入试点村开展宣传动员,召开了文物普查培训交流会;景县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公告、村广播、电子屏、微信公众号、深入试点村等多种“线上+线下”形式开展宣传工作;武安市开展了一系列准备工作,包括编制试点工作方案、组建试点工作机构和普查队伍、举办多轮次业务培训、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启动试点宣传工作、完成普查装备配置等。
展开实地调查,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工作。各试点县(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于四月中下旬全面开展野外调查,于四月底完成了外业数据采集+内业资料整理填报全部工作。此次普查试点工作,结合三普资料对试点区域内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对新发现文物线索、普查过程中新发现文物进行调查,做到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普查对象应保尽保。普查队员严格按照普查标准规范采集填报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开展测量、绘图、标本采集、拍照等工作,对实地调查采集的不可移动文物信息进行整理和录入,确保各类普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蔚县对宋家庄镇30个村进行了全面实地调查,复查了78处不可移动文物点(其中消失2处),同时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点37处;景县对安陵镇和景州镇121个村进行了全面实地调查,复查了40处不可移动文物点(其中消失1处),同时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点5处;武安市对伯延镇15个村进行了全面实地调查,共复查不可移动文物80处,同时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3处。
同时,各试点县(市)及时总结实地调查、资料整理、信息录入等过程中的有效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形成详实的试点工作报告,以供其他市县借鉴,为我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全面铺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