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漫评丨“口头解雇”别任性!

据《工人日报》报道,某医院员工廖某因领导口头“开除”及调岗而赌气离岗,被法院认定构成旷工。另一起案例中,某公司领导在口头告知员工王某“不用来了”后,关闭其工作系统权限并解除劳动关系,被判构成违法解雇。
两案虽结局迥异,本质却都是用人单位把“用工自主权”异化为“任性管理权”,拿“口头解雇”当避责工具,赌劳动者要么冲动犯错、要么忍气吞声。
法律不会惯着“任性”:用人单位切断劳动者履职条件,就算没有书面通知,“口头解雇”也属违法;劳动者因“气话”擅自离岗,只会从“受害者”变“违约者”,失去法律支持。
用人单位想拿“口头解雇”当“免责金牌”,就得付出违法赔偿的代价;劳动者要守护合法权益,必须把“理性”刻进骨子里,在遭遇“口头解聘”时,要沉住气,核实用人单位态度,留存聊天记录、系统变动等证据,绝不触碰“擅自离岗”红线。职场上从不是“嗓门大有理”,守法治、有证据,才是站得住脚的硬底气!图/王鹤 文/马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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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