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长护险来啦!
“第六险”着力破解失能照护难题
4月1日起《河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正式实施,作为社保体系第六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简称“长护险”)聚焦失能人员照护难题,切实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民生痛点,为燕赵百姓筑牢养老照护安全底线。
长护险和医保有啥区别?长护险主要解决哪些人群的需求?我省参保资费标准是什么?如何申请享受长护险?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本报记者特意走访了河北省医保局相关人员进行了解答。
政策落地
河北按下长护险建设“快进键”
长护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险”。2026年初,由省医保局等10部门协同发力,出台省级统一实施方案。按照规划,河北将在2026年底前实现各统筹地区全面启动,优先覆盖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2027年底前启动城乡居民参保;2028年底前基本建成全省统一规范的长护险制度,实现保障功能全面发挥。
参保筹资
分类定标 便捷参保不添负担
那么,长护险如何参保?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缴费标准一样吗?
对此省医保局明确,长护险与基本医保合并征收,凡参加河北省基本医保的单位及个人,按属地原则同步参保,资金由个人、单位、财政共担,鼓励社会捐助。“兼顾公平与可负担,不同人群资费标准不一样。”这位负责人详细解释了不同人群的缴费标准。
单位职工,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共同缴纳。建制初期,全省统一费率为0.3%,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按同比例分担,各为0.15%。
未就业城乡居民,未就业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按年筹集资金,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共同缴纳。筹资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构成,二者比例为1:1左右。
省医保局特别强调与基本医保缴费方式不同的两个群体:
一是退休人员。退休人员由个人缴费,原用人单位不缴费。费率与单位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一致,为0.15%。按照政策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近亲属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退休人员缴费的费款,可由医保部门从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代扣代缴,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由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扣代缴。
二是18周岁以下未就业人员。随其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参保,不单独筹资,但本人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待遇暖心
无起付线 居家社区更受倾斜
对大家普遍关心的长护险保障对象和报销比例问题,按规定参保缴费且失能状态长期持续(一般为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起步阶段首先保障重度失能人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制度完善,按照国家层面统一部署,再逐步扩大保障对象范围,并根据基金支出需求动态调整费率。
“待遇水平与筹资挂钩,职工和退休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为70%左右,未就业城乡居民按缴费费率不同支付比例为30%至50%。”该负责人强调,目前,河北长护险支持机构护理、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并向居家和社区护理倾斜。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人员提供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由于目前长护险主要用于重度失能人员的护理,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参保人员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应先进行失能等级评估。为确保制度公平高效,全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和操作指南。简化申报材料,优化评估流程,积极推动评估结果在全省范围内互认共享,有关部门按需使用,按照国家要求逐步推动评估结果全国范围互认。支持第三方评估机构发展,建立评估费用合理分担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提升服务可及性。
参保简单
线上线下均可申请
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期护理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功能互补、协同发力,基本医保重点保障疾病诊疗,长护险重点保障失能后长期生活照料与医疗护理。参保群众可通过“河北医保”APP线上申请,或在医保经办窗口、社区线下提交材料,经上门评估符合条件即可享受相应待遇。全省医保部门将强化基金全程监管,严格收支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切实守护群众“护理钱”。
对于此前我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统筹地区,该负责人表示,将重点围绕筹资费率、待遇基准、评估标准、服务项目范围等方面,明确试点政策平稳过渡的具体规定和方式。尤其是在未就业城乡居民筹资费率过渡方面,根据现有基金筹集情况对原有待遇进行合理调整,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向省级政策规定过渡。
从试点到全面推开,从职工到全民,河北用制度兜底、用服务暖心,让失能群众有尊严、家庭照护减压力、养老产业添活力,以社保“第六险”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设健康河北贡献坚实力量。
记者李惠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