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漫评丨为“她”撑腰

2014年入职的张女士,2024年孕期遭公司单方调岗至数百里外,拒绝后竟被以“旷工”辞退。她果断起诉维权,法院明确定性公司违法,判令其支付赔偿金。这则近日被多家媒体报道的案例,精准戳中孕期女职工的权益痛点。
调岗必协商,辞退有底线!涉案公司拿“考核不达标”“保障安全”当借口,未经协商就强调孕期女职工跨市工作,看似给补贴、涨待遇,实则变相逼退,既是对法律的漠视,更是对女职工权益的公然侵犯。
女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非空话。孕期女职工受法律特殊保护,任何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图/王鹤 文/马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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