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线代表委员|翟志海:建立独立的民办高校评价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翟志海
随着民办教育的发展,民办高校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多元化办学体制、实现高等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使用同一评价体系,就容易存在评价不公平、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对此,全国人大代表、精英集团董事长兼总裁翟志海,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带来了一份建议,应针对民办高校建立独立的评价体系,以此调动民办高校创新发展的能动性,引导民办高校规范、健康、高质量特色发展。
“多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到2021年民办高校无论是数量还是在校生人数,都达到或接近全国高校的四分之一。”翟志海代表认为,民办高校在满足民众对高等教育大众化、多样化的选择需求上,在缓解教育资源短缺上作出了贡献。
“但目前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使用同一评价体系,对民办高校管理体制的特殊性、资金投入的合理性、人才培养的有效性、办学机制的灵活性等方面体现得还不够充分,使得民办高校的评估效度和主动参与评估的积极性受到影响。”翟志海通过调研后认为,为充分发挥评价“指挥棒”的引领作用,可以从建立相关评估制度、更科学的分类标准、评价指标体系、更利于多元主体参与的信息管理平台等方面,建立独立的民办教育评价体系。
翟志海说:“可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评估机构为重要力量、民办学校为评估主体的评估制度,开展政府、政府委托社会中介评价组织和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多种组织形式的评价。”
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是评价体系建设的核心工作,也是开展评价的基础。翟志海表示,在民办高校评价体系中,评价指标选择上,要注重民办高校的性质和特点,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充分考虑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全面协调发展。在专业设置、办学特色、体制机制等指标上,更应体现民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适应市场需求的灵活性,既要注重规范引导,又要注重支持鼓励,激发和调动民办高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特色创建、高质量发展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翟志海认为,还可以创建高校、社会、教师、学生、家长等多元主体参与评价机制,逐渐提升多元主体参与评价的力度,推进完善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
■河北工人报记者李蕙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