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更多产业工人参与企业治理?
我省《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健全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安排。
党和国家对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始终是坚定不移的,对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始终是充分肯定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6年来,产业工人的主人翁地位得到了有效保障,产业工人在各级党组织和人大、政协、群团组织的代表大会中代表、委员会委员的比例均有所提高。
产业工人是改革的重要参与者、积极推动者和直接受益者,是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近年来,在各级工会组织的推动下,我省企业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等制度建设取得了新成效,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推动企业在制定、修改、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主动让职工有序参与,对保障产业工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健康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地各单位要深入落实《工会法》《劳动法》《河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发展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为方向,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原则,以国有改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厂务公开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大力推动基层开展民主协商,着力扩大民主管理覆盖面,推进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提高工作实效,保障产业工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构建企业和产业工人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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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飞 责任编辑:
王红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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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