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组织推进情况如何?
我省《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由省总工会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动,实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与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社会政策联动。
2018年5月,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准,成立由省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的省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承担重点改革任务的13个省直部门(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大社会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工商联)负责人担任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各市均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领导机构,唐山市委2022年将协调领导机构调整为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组长,将成员单位扩展到28家。
省委、省政府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重点任务目标,列入省委督查事项,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集中力量强力推进。我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目标纳入《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经省政府同意,编制出台《河北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十四五”规划》。各地均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列入年度考核或督查范围,压紧压实责任,创新改革举措,狠抓任务落实。
省总工会将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作为工会工作主线,谋划工作制定要点都围绕推进改革展开。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加强统筹协调、深入开展改革试点、扎实落实改革任务、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等,推进全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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