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实施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中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提出,“发挥企业培养主体作用,培养和评价‘双结合’,企业实训基地和院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双导师’培养模式,大型企业可依托本企业培训中心等采取‘师带徒’的方式,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企业英语学徒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与期限、质量考核标准等内容。同一批次同类职业(工种)可签订集体培养协议。各类企业委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大型企业依托本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承担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部分任务,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培训的方式、内容、期限、费用、双方责任等具体内容,保证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参加系统的、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学习和相关技能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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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飞 责任编辑:
王红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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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