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更有效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
强化和创新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是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首条举措。我省《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在产业工人队伍中发展党员力度,把技术能手、青年专家、优秀工人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注重推进在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及小微企业就业的工人中发展党员的工作。特别是针对农民工已成为产业工人主体的实际,更加重视发展农民工入党,把更多优秀农民工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我省把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纳入企业年度考核。《省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建立省属国有企业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与监督机制,逐步建立完善省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明确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标准,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与领导人员任免、薪酬、奖惩挂钩”。《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建立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与企业领导人员任免、薪酬、奖惩挂钩。建立企业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企业党组织每年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责任落实情况,党组织成员每年应当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省委组织部每年在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中,对产业工人群体要求区分不同类型企业,有针对性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在国有企业重点发展生产一线的班组长、业务骨干、技术能手,特别是优秀青年工人入党,持续推动解决国有企业党员空白班组问题;在非公有制企业重视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在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中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2018年至2021年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分别为7250名、8400名、9267名、15467名,均按计划完成,发展党员数量稳步增长。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工人先锋号等活动,发挥基层一线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工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产业工人勇当高质量发展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