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拓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覆盖面
4月1日,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毓林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4年12月12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衡水市试点工作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配套政策、组织保障等四方面要求。按照灵活建制和自由缴存相结合、基本保障和政策倾斜相结合、灵活使用和风险可控相结合的原则,既参照了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又体现了衡水特色。
降低了准入门槛。年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信用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主申请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开户不受户籍限制;改进了缴存方式。按照“控高保低”原则,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月缴存额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金额和缴存时限;优化了使用政策。进一步放宽了提取条件,针对长期缴存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取消了封存6个月方能销户的限制,可以随时无条件部分提取或全部提取住房公积金;完善了开户渠道。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开户渠道;制定了支持政策。联合相关部门,围绕缴存补贴、高校毕业生补贴、税收减免、房租减免、就医政策、落户及子女受教育政策、就业创业政策等7个方面制定了“一揽子”配套支持政策,进一步扩大对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障范围。(刘春红)
编辑: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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