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省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
关于生育津贴你关心的都在这里
为进一步优化生育保险服务、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我省自7月1日起全面实现生育津贴直接支付至参保职工个人,覆盖全省所有统筹区。这一举措标志着我省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进程中迈出关键一步,预计惠及数百万参保家庭。新政策发布后,很多参保职工发出疑问,参加生育保险能享受哪些待遇?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能参加生育保险吗?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二级调研员兰静。
津贴直发个人实现“零材料”申请
据兰静介绍,我省在已有近半数统筹区试点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升级改造,打通生育津贴发放“最后一公里”。新政实施后,参保职工申领生育津贴无需再经单位中转,且取消准生证、生育服务证、结婚证等附加材料,实现“零材料”申请。
据了解,生育津贴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承担,无需单位或个人额外负担。我省于2007年建立了生育保险制度,规定用人单位按统筹区费率缴费满12个月后,女职工分娩即可申领。津贴计算公式为: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生育津贴天数。
参加生育保险能享这些待遇
对于“参保职工能享受的待遇”问题,兰静告诉记者,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包括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由各统筹区根据本地实际确定。而生育津贴待遇则根据生育津贴天数和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生育一、二、三孩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均为158天,难产、多胞胎等生育津贴天数按各统筹区规定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的,可享受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的50%。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享受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50%,不能重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限额报销待遇。
这些人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男职工、失业人员等是否能领取生育津贴,是广大职工比较关心的问题。上述问题,兰静也做出了解答。
兰静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不分男女,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男职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如输精管结扎或复通手术)后,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领生育津贴。而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也可以能领取生育津贴,领取失业金人员已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由失业保险金代缴,按统筹区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此外,女职工终止妊娠也可以申领生育津贴。”兰静表示,生育保险保障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待遇,女职工生育津贴待遇包括终止妊娠的生育津贴待遇,由各统筹区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我省计划生育规定确定终止妊娠生育津贴具体标准。
全程线上办理 最快2到3日到账
对于广大职工关注的“办理流程”问题,兰静表示,参保职工可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维护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用人单位登录“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单位网厅”审核确认后,医保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最快2-3个工作日到账。
申报人(本人或者他人)可在“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首页,点击“我办理的业务”或“零星报销申报”中的“已提交信息”模块,查看业务办理进度。如果个人银行卡发生变动,申报人(本人或者他人)登录“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进入【我的】→【银行卡】模块可以维护本人银行账户信息。维护后可在审核界面点击同步银行信息。
记者李华